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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6-00178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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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02

且末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3-02 23:26 来源:且末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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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指导各省份以县为单位依法划定和公告禁止开垦陡坡地的范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县级行政区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和公告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告。

二、起草过程

结合我实际,20248我局委托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起草《且末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20256月完成且末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初步划定工作,形成《技术报告初稿》;20257第一次征求了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县发改委、库勒木拉克乡人民政府、阿羌镇人民政府、奥依亚依拉克镇人民政府等涉及单位意见;202585在巴州水利局召开了全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初稿审查会议,经审查自治区水利厅反馈要求《且末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需要补充《且末县大中型水库》《且末县高标准农田》《且末县后备耕地》《且末县耕地保护红线矢量》《河湖管理范围》《永久基本农田》《且末县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数据。819县水利局邀请县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组织召开且末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第二征求意见会议组织社会风险评估,判定为低风险,202594日修改完善形成《技术报告(终稿)》,按程序报州、自治区水利厅审核基本同意划定成果。1219日至1230日在且末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且末县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日期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2026119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026228经且末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且末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禁止开垦陡坡地涉及图斑285个,禁垦面积涉及且末县直属、库拉木勒克乡、阿羌镇、奥依亚依拉克镇,划定总面积计9722.06hm2

四、核心政策问答

1: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1:指法律法规规定的25°以上陡坡地范围,依法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并依法划定、公告和实施管控的区域。

   2且末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是什么?

2: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种植的,应当逐步退耕还林还草。 在25°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规模和密度,按相关技术标准配套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整地方式。

3:如何确认地块是否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

3:以《公告》附件附图为准。确需核对的,可持相关权属或位置材料到水利局进行图斑比对查询。

4: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违法责任是什么?

   4: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5: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5:确因国家或地方重大决策需要调整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按原划定程序重新组织论证、征求意见、审核审查并重新公告后实施。

五、解读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且末县水利局

咨询部门:水资源服务中心(水土保持)

咨询电话:1377931328919190314323

  

文件链接:且末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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