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一、执法主体
1. 主体名称:且末县财政局
2. 主体性质:政府工作部门
3. 管辖范围:且末县域
4. 执法区域:且末县域
5. 办公地址:且末县丝绸东路财政局办公楼(原老税务局)
6. 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10:00 ~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 ~14:00 下午:15:30~19:30
7. 联系方式:0996-7622381
二、行政执法人员
刘媛梅、马天娟、肖建荣、宋毓武、晏勇、黄翠珍、吾加布拉·努日、赵金花、热娜古丽·拜克热、吐尔孙江·阿布杜拉、古丽妮尕尔·艾尼。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三条、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二条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第三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四、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一)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
(二)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编制,执行;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五、行政执法程序
关于代理记账许可证(新办)流程的办事指南
行政执法流程图
政府采购投诉(行政裁决)处理流程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七、监督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0996-7622381
地址:且末县丝绸东路财政局办公楼
邮编8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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