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暖气报停、过户业务办理流程
1、暖气报停条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采用分户控制供热系统的用户,有权提出中止供热合同。未采用分户控制供热系统的用户,中止单用户供热可能影响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供热系统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用户,不得提出中止供用热合同。
2、暖气报停的标准:申请报停的用热户的暖气管可以拆除入户进、回水管线或安装锁闭阀使供回水管线与楼道立管完全分离即可办理停暖手续。
3、暖气报停需提供的资料: 办理报停用热户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来我公司办理停暖手续,本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由委托人凭委托书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停。
4、暖气报停的检查: 我公司管道人员现场检查入户管网断开情况是否合格,合格的在《停暖用热协议书》上签字,并缴纳50%的基本热费。不合格的不给予办理。
5、房屋用热为分户控制且安装锁闭阀的用热户,若在本采暖期不用热,则按照报停手续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办理,以便双方核对信息、明确责任,供暖出现突发事件可及时联系用户,防止造成用户损失。必须在每年10月20日之前到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办理停暖手续。同时交纳当年采暖期50%的基本热费,未到我公司办理停暖手续的视为正常用暖户,我公司将会按照全额收取取暖费。
6、购买二手房过户的居民,在与前房主进行房屋交易前,应到供热公司收费大厅查询前房主是否有欠费,如有欠费,必须要求前房主缴清所有欠费。查清无欠款后由我公司开具暖气费交清证明。否则,待过户手续办完,前房主所欠取暖费将由现房主(购买方)承担。
(二)服务程序和时限
个人用暖报停业务受理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业务受理免费。⠼/span>
用户信息变更过户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过户后新户主持房屋所有权证,到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需要带新用户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用户房产证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业务受理免费
如果您在涉及城市供暖方面有什么需要咨询的问题,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996-7625281、0996-7628378 ,专人负责受理用户反映的供暖设施维修、收费等涉及供暖问题的业务,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三)供暖服务范围,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供暖服务范围:且末县集中供暖用户
供暖缴费:用户可前往且末县昆仑供热公司一楼收费大厅,办理。缴费热线:0996-7625281、13319778801
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
1、且末县昆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任何一部电话皆可报修。单位任何职工接报修电话或者口头方式报修后,必须立刻向维修组负责人报告登记。
2、用户服务部负责正常上班期间的报修登记,接报修时必须登记,注明报修人,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等,要在5分钟内向维修组转报(注明转报时间)
3、维修组负责人接报修电话后,要在5分钟内做出处理决定,并派出维修人员。接报修电话做好登记,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要做好停暖维修,2小时内无法处理完毕或难以处理的问题,立即向副经理或总经理报告。
4、维修人员到达报修现场后,要快速,准确处理问题.需要向用户说明的,要认真,耐心向用户做出解释。
5、时限:当天受理当天办结。
6、供暖抢修:供暖抢修24小时全天服务。如遇突发主管网重大抢修需停暖12小时以上时,边抢修边联系社区在居民群里发布抢修情况,估计停暖时间。
供暖期间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供暖报修热线:0996-7628378,维修人员保持24小时畅通,对用户来信、来电、来访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供暖作业安全提示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有限空间作业流程。安全提示标语:“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
1、作业负责人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报安全部; 经安全负责人及工程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每次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的时限在人员和作业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宜不超过1天。
2、按照先检测、通风,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严禁进入该作业场所。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3、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
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发现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可燃气体时,检测人员应同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仪表、可燃气体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检测。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5、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6、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7、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8、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9、在密闭容器内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10、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五)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缴费咨询服务电话:0996-7625281
抢修联系电话:0996-7628378
监督电话:0996-7629891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