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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信息 (且)住罚决〔2026〕第004号

发布日期:2026-09-09 11:24 来源: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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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行政处罚

案件公示信息

案件名称

敖凯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占用物业公共区域安装饮水机开展经营活动案。

案卷编号

(且)住罚决〔2026〕第004号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6年6月12日,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阿尔金花苑、亚欧花苑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敖凯军,在未取得阿尔金花苑、亚欧花苑两处小区业主大会同意,未办理物业共有部位经营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上述两处小区业主共有公共区域,安装两台立式商用付费饮水机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收益未交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纳入公共收益分配。

处罚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或

单位

敖凯军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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