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行政处罚
案件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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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中海诚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排无效电焊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施焊,且现场临时用电布设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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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编号 |
(且)住罚决〔2026〕第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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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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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6年6月2日,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2025年水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现场核查发现:一是施工现场安排无效电焊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施焊作业,查实:作业人员刘领无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二是三级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超出3米限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等违法行为。 ⠼/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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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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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合并处以罚款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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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或 单位 |
中海诚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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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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