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且末县阿羌镇城镇开发边界居住单元(315国道南侧区域)单元详细规划》、《且末县奥镇城镇开发边界综合服务单元地块详细规划》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厅2024年10月30日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发〔2024〕27号)规定,各地要在已批复的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程序及时开展详细规划的修编或编制审批,详细规划未批复的不得核发规划许可。依据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自然资发〔2025〕14号)文件精神,我县2026年计划实施的《且末县阿羌镇城镇开发边界居住单元(315国道南侧区域)单元详细规划》、《且末县奥镇城镇开发边界综合服务单元地块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历经征求部门意见及专家论证等环节。
现将对《且末县阿羌镇城镇开发边界居住单元(315国道南侧区域)单元详细规划》、《且末县奥镇城镇开发边界综合服务单元地块详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2月1日
受理部门: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96-7628557(传真)
电子邮箱:2536105285@qq.com
邮寄地址:新疆巴州且末县且末镇幸福路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米尔扎提·阿力木 0996-7620997(传真)
附件1:
附件1:且末县阿羌镇城镇开发边界居住单元(315国道南侧区域)单元详细规划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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