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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4-00643 公开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收养、入籍等登记”业务服务指南(收养登记)

发布日期:2024-11-09 16:56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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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入籍等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收养登记)

序号

要素名称

⠂ ⠂ 

1

事项名称

收养登记

2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3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4

申请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

5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7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流程:收养人持申请材料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报收养户口登记。

2.线上办理流程:1新疆户籍居民自行选择登录新疆公安APP、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自助办理收养登记业务。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账号2办理人阅读完网上办理须知后进行身份验证;3根据表单填写信息;4进行信息确认;5提交业务数据信息;6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7查询到业务结束后,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

8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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