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号 |
(且)应急罚〔2021〕27号 |
处罚名称 |
新疆鑫德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案件 |
处罚类别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1 年6月 23日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新疆鑫德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团结小区二期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发现:7号塔吊吊运作业时无专人现场指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决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鑫德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0100328734315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青江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7月6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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