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且各单位,且末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
《且末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且末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新政教督﹝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自治区反馈推送的2002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比对结果,组织各乡(镇)场、各学校及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逐一核查,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立即开展全返复学工作,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失学辍学。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全县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场、各学校要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暴雪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抓好控辍保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县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履行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
为确保且末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顺利完成,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受教育权利,成立了且末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吐依坤·外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米丹军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红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蒋华栋 县教科局局长
周祥雨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宋 龙 县扶贫办主任
何富刚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庆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阿迪力·阿卜杜维力 县残联理事长
托乎提·拜克日 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艾尼瓦尔·肉孜 县民宗委主任
刘 浩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各乡镇长
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蒋华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祥雨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且末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梳理完成。
三、健全核查工作机制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比对结果核查及相关工作,努力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县教科局要主动作为,成立专班落实核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和劝返复学相关制度。
四、重点工作任务时间安排
且末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月16日—25日
信息比对、核查核实阶段:2019年1月26日—2月5日
逐一甄别、归类统计阶段:2019年2月6日—19日
分类施策、劝返复学阶段:2019年2月20日—2月28日
上报核查结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9年3月1日—10日
2019年3月5日前,在逐一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基础上,由县教科局填写《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疑似
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及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工作总结、疑
似失学儿童劝返复学工作总结以公函形式报自治州教育局。
五、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各乡镇、各学校要采取入门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相关管理问题由县教科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协助配合,依据现行政策法规妥善解决。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
六、坚持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总负责,县教科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和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实施。要根据失学辍学原因,协调乡镇及相关部门精准施策,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打工务农的,有关乡镇要根据相关政策及时将其家庭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对适龄残疾儿童,由县教科局牵头、县残联协助配合,区别不同情况,以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入寺入教的,有关乡镇、县司法局、民宗委、统战部要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家长配合政府工作。对于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乡镇和县司法局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各乡镇、各学校要强化保障措施,建立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县教科局要督促学校针对学生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七、健全重点监测制度
县教科局要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重点监测区,将疑似失学儿童人数超过3人的乡镇纳入重点监测范围。连续监测三年,对重点监测乡镇的控辍保学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杜绝辍学现象的发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完善专项督导和考核问责机制,及时通报核查工作情况,对控辍保学尤其是专项核查劝返复学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问题,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八、加强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各学校要共同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正确处理好工作关系,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做到分工协作,主动沟通联系、主动协调配合、相互衔接。各乡镇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划分进行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对于交叉区域不易区分的学生,各乡镇共同协商完成。同时,各乡镇、县教科局要加强与二师37团、38团教育部门、学校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实现无缝对接,确保每一位学生都有负责的主体。
控辍保学工作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举一反三,在抓好当前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联保联控机制,切实提高精准控辍工作水平,真正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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