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5 | |||||||||
| 巴州地区且末县(市)住房保障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情况表 | |||||||||
| 序号 | 办事指 南名称 | 办事指南 适用范围 | 申请审批 具体事项 | 申请审批条件 | 审批程序 | 审批办 理期限 | 需提交的材料 | 公开时间 | 更新时间 |
| 2 | 且末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公租房 | 1、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房条件的;2、在申请地未享受住房和房改房政策的;3、具有我县非农业常住居民户口满五年的,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在申请地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新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转让申请家庭名下房产,申请之前超过五年的无房人员;4、在我县已办理《暂住证》且实际工作满五年及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无房外来务工人员;5、经由政府或当地企业引进的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有法定的瞻仰、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 1、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房条件的;2、在申请地未享受住房和房改房政策的;3、具有我县非农业常住居民户口满五年的,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在申请地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新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转让申请家庭名下房产,申请之前超过五年的无房人员;4、在我县已办理《暂住证》且实际工作满五年及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无房外来务工人员;5、经由政府或当地企业引进的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有法定的瞻仰、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 社区或单位(受理、公示)→住建局、民政局、人事劳动局、残联、工会等(审核)→住建局公示、分配 | 50个工作日 | 1、住房状况;2、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3、收入状况材料;4、财产状况申报材料;5、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劳动用工合同或社保缴纳费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2017.5.16 | 2022.10.5 |
| 3 | 且末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经济适用房 | |||||||
| 限价商品房 | |||||||||
| 城市棚户区 | 1、房屋征收协议书;2、被征收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 1、房屋征收协议书;2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 | 征收办(签订、审核征收协议)→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安居物业服务公司(领取房屋钥匙) | 3个工作日 | 1、家庭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的征收协议 | 2010.4.21 | 2022.10.5 | ||
| 国有工矿棚户区 | |||||||||
| 注:1、“办事指南适用范围”填写办事指南对应的保障性住房类型; | |||||||||
| 2、“申请审批具体事项”内填写“公平、公正、公开”的做法,如不够写可另附纸张; | |||||||||
| 3、“申请审批条件”一栏填写申请人员申请该类保障性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 |||||||||
| 4、“申请审批程序”填写申请该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如不够写可另附纸张; | |||||||||
| 5、“需提交的材料”一栏填写申请该类保障性住房所需的所有材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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