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序号:1
项目名称:新疆且末县塔什萨依建筑用砂5号矿采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且末县城郊181度方位,且末县塔提让镇巴什塔提让村。
建设单位:且末拓鑫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拓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斐
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年采建筑用砂石11万m³,建筑用砂石产品7.7万m³/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该项目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每天适时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定时对运输道路路面洒水,车辆运输时要限速,并在车顶加盖篷布;矿区堆场设防尘网及6m高围挡,以减少扬尘产生;筛分设备采用水雾喷淋等设施,选矿生产线设备应安装在封闭的车间内,输送带安装防尘罩,有效抑制筛分粉尘的产生,使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食堂需安装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烟道排放。
2、该项目建设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限速禁鸣等措施降噪,使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挖掘、装载、车辆运输过程产生,应采取隔音板围挡降噪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3类区标准。生产活动中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3、做好废水处理措施。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自然蒸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4、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方用于回填,废建筑材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编制处置方案,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根据要求进行处理;采选产生的固体废物要集中堆放,主要用于采矿坑回填,以防止生态破坏和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丢弃。项目产生少量的废机油,集中储存,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在矿区服务期结束后,拆除所有设备,严格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做好生态环境复垦整治工作。
序号:2
项目名称:新疆且末县塔什萨依建筑用砂6号矿采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且末县且末县塔提让镇巴什塔提让村。
建设单位:且末勇拓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拓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王斐
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原矿石量10万m3,年产成品砂石料为7万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该项目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每天适时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定时对运输道路路面洒水,车辆运输时要限速,并在车顶加盖篷布;筛分设备采用水雾喷淋等设施,选矿生产线设备应安装在封闭的车间内,输送带安装防尘罩,有效抑制筛分粉尘的产生,使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食堂需安装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进入烟道排放。
2、该项目建设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限速禁鸣等措施降噪,使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挖掘、装载、车辆运输过程产生,应采取隔音板围挡降噪措施,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3类区标准。生产活动中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3、做好废水处理措施。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自然蒸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4、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方用于回填,废建筑材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废建筑材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编制处置方案,报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根据要求进行处理;采选产生的固体废物要集中堆放,主要用于采矿坑回填,以防止生态破坏和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丢弃。项目产生少量的废机油,集中储存,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编制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在矿区服务期结束后,拆除所有设备,严格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做好生态环境复垦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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