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李恒、董瑞丰)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完善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弱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国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总数达36万个,床位812.6万张。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会同全国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完善政策制度,狠抓工作落实,老龄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说。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3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民医保基本实现。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达49个,参保人员达1.45亿。全国共有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6492个,机构床位总数175万张,医养签约近7.9万对。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达到4685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约2.1万个,设有安宁疗护科的医疗卫生机构超过1000个。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努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健康老龄化工作稳步推进,积极老龄观逐渐深入人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道路。”王海东说。
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26日发文部门: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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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什么?
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离休人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二、此次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候调整?什么时候发放?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此次调整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三、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如何调整?
(一)定额调整
凡符合202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5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增加15元。
2.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按本人2021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6%(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调整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
1.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元;年满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1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35元。2022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从到龄之月起,企业退休人员按2017年企业累加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机关事业累计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
2.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5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22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四、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具有什么特点?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多得多调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调整养老金时增加的也相对较多;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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