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 | 做出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且市监行(2021)1号 | 且末县广博惠万家商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且末县广博惠万家商店 | 92652825MA77FWEA62 | 张会中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抽检且末县广博惠万家商店销售的“古道驼铃牌茯砖茶”(生产者名称:新昌县江南城茂专茶有限公司,规格型号:300克/块,生产日期:2016年05月06日)。2020年12月17日,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核查处置任务,检验报告单编号:01WTS202007130,称:且末县广博惠万家商店经营的古道驼铃牌茯砖茶,经抽样检验出佛含量项目实测值超标(标准值≤300mg/kg,实测值438mg/kg),不符合GB 19965—2005《砖茶含氟量》的要求,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 该店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标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古道驼铃牌茯砖茶20块,违法所得150元; 2、处5000.00元罚款 。 共计:5150.00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9 |
2 | 且市监行(2021)3号 | 且末县阿依木汗艾麦提综合商店涉嫌从事食品销售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案 | 且末县阿依木汗艾麦提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DXR26J | 阿依木汗·艾麦提 | 021年1月26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且末县琼库勒乡克亚克里克村四组84号的且末县阿依木汗艾麦提综合商店于2019年6月1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目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食品销售。 | 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2、处以5000元(伍千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8 |
3 | 且市监行(2021)4号 | 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经营超过失效产品案 | 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EPQQ9N | 亚森·阿布都拉 | 2021年1月26日12时25分,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且末县琼库勒乡克亚克里克村四组009号的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经营的31盒高级真皮鞋油(使用日期2018年11月2日)、6盒至爱浪漫身体乳(限期使用日期为2020/05/05)超过失效产品,1月26日立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涉嫌经营超过失效产品案进行调查。 | 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从事超过失效产品经营的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之规定,当给予行政处罚。作以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290元的二倍罚款580元。 4、没收违法所得45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4.21 |
4 | 且市监行(2021)5号 | 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品案 | 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EPQQ9N | 亚森·阿布都拉 | 2021年1月26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且末县琼库勒乡克亚克里克村四组009号的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经营的12瓶乌善望咖啡(生产许可证号SC10613082200663,净量180mL,生产日期2019年5月23日,保质期18个月)超过保质期,1月26日立且末县大河综合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进行调查。 | 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48.00元的食品; 2、处2000.00(贰仟)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4.21 |
5 | 且市监行(2021)6号 | 且末县御果蔬菜水果经营无中文标签食品案 | 且末县御果园蔬菜水果店 | 92652825MA77F71W50 | 马前进 | 2021年0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马前进的陪同下对位于且末县团结南路的且末县御果园蔬菜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进门左侧货架最上层发现摆放着有ALAIANI VALLEY等三种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依法对该无中文标签食品采取行政扣押措施。 | 该商店经营无中文标签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的规定。本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无中文标签价值900.00元的食品; 2、处5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7 |
6 | 且市监行(2021)7号 | 且末县华隆商行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 且末县华隆商行 | 92652825MA77EFQX92 | 姚书华 | 2021年0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姚书华的陪同下对位于且末县团结北路的且末县华隆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且末县华隆商行收银台右侧摆放标有DRS营养蜂蜜,内外包装上均未显示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详情见扣押清单。经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依法对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取行政扣押措施。 | 该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价值300.00元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处1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7 |
7 | 且市监行(2021)8号 | 且末县万通综合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案 | 且末县万通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K0DX8T | 李芝玲 | 2021年0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商店负责人李芝玲陪同下对位于且末县埃塔北路西侧且末县万通综合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且末县万通综合商店收银台右侧摆放着标有DRS营养蜂蜜,内外包装上均未显示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详情见扣押清单。经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依法对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取行政扣押措施。 | 该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处罚如下 1、没收无中文标签价值132.00元的食品; 2、处5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20 |
8 | 且市监行(2021)9号 | 且末县桂容商店等175个个体工商户吊销营业执照案 | 且末县桂容商店 | 92652825MA7A7PRD30 | 赵桂容 | 2021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系统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2018、2019年度个体年报,经执法人员初步认定当事人有涉嫌未按规定进行个体年报的违法行为。且末县桂容商店等173家个体工商户涉嫌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的有关规定。涉嫌未按规定进行个体年报的违法行为 | 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规定。已构成了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行为。其他处罚情况:吊销当事人且末县桂容商店等173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5 |
9 | 且市监行(2021)10号 | 巴州盛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案 | 巴州盛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52825030000552 | 王新秀 | 2021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2018、2019年 度企业年报,经执法人员初步认定当事人有涉嫌未按规定公 示年报的违法行为。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了未按规定 公示年度报告行为。建议对巴州广盛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做出吊 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5 |
10 | 且市监行(2021)11号 | 且末县惠民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8户口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案 | 且末县惠民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 652825NA000006X | 吾布力·艾麦提 | 2021年1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公示2018、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经执法人员初步认定当事人有涉嫌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行为。 | 且末县惠民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对且末县惠民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8家合作社的做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5 |
11 | 且市监行(2021)12号 | 且末县鸿莉综合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鸿莉综合超市 | 92652825MA77E0F40W | 王贺红 | 2021年0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超市负责人王贺红陪同下对位于且末县丝绸东路的且末县鸿莉综合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右侧货架第一层和第三层上分别发现雪媚娘绿豆蛋黄酥(生产日期:2020.10.15,保质期:90天)、阿姆力娇、阿波罗营养果酒,内外包装上分别未显示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生产许可编号、联系电话等内容,详情见扣押清单。经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依法对该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取行政扣押措施。经询问调查,且末县鸿莉综合超市的负责人王贺红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八)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如下: 1、没收价值132.00元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2、处5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7 |
12 | 且市监行(2021)13号 | 且末县麦苏吐热综合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无标签的食品案 | 且末县麦苏吐热综合店 | 92652825MA78W5WJ4L | 努尔比亚·玉苏甫 | 2021年0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后,在其商店负责人陪同下对位于且末县玉石交易中心C栋地下室C-柜-4号且末县麦苏吐热综合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中间货柜和右侧货柜分别发现紫桑椹酱、甜嘴蜜舌桑椹酱和腰果等7种散装食品,包装上均未显示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详情见扣押清单经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依法对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取行政扣押措施。 | 该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无标签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无中文标签价值8935.00元的食品;2、处3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3.17 |
13 | 且市监行(2021)16号 | 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 | 92652825MA77EC0J0W | 孙元昌 | 2021年3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孙元昌的陪同下对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一进门靠右边的货架中层发现火锅川粉(生产日期:2020年5月04日,保质期:300天,净含量:240克/袋,共计35袋)等6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的负责人孙元昌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399.00元的食品;处10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9 |
14 | 且市监行(2021)17号 | 且末县四级鲜水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且末县四季鲜水产店 | 92652825MA77DX6642 | 胡清华 | 2021年3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四季鲜水产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胡清华的陪同下对且末县四季鲜水产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库房右侧堆放食品的地方发现永超牌五仁酱丁、脆黄瓜、黄瓜什锦、香记海白菜等20种(共计63箱,16袋)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四季鲜水产店的负责人胡清华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2406.00元的食品;处10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7 |
15 | 且市监行(2021)18号 | 且末县喀斯木江综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且末县喀斯木江综合商店 | 92652825313314668T | 热依汗古丽·沙吾提 | 2021 年 3 月 18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前进东路 B 栋的且末县喀斯木江综合商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进门右侧货架上发现笑厨牌酱油,生产日期:2019年 3 月 5 日,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干燥处,净含量:500ml,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65230100653,制造商: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闽昌工业园,数量:4 瓶,等 5 种共计 23 袋(瓶)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请示局领导,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102.50 元的食品 ;2、处 5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16 | 且市监行(2021)19号 | 且末县阿迪莱综合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且末县阿迪莱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92J5K6G | 吐热汗·麦米提敏 | 2021 年 3 月 18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前进东路B栋四单元1号门面房的且末县阿迪莱综合商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进门对面货架上发现辣子古丽干脆面,生产日期:2020 年 7 月 24 日,保质期:6 个月,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干燥处,净含量:56g,生产许可证编SC10741140300145,制造商:商丘市同福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珠江两路与振兴交叉口,数量:6 袋,等 4 种共 20 袋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请示局领导,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25.00 元的食品 ;2、给予处 3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17 | 且市监行(2021)20号 | 且末县燕飞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且末县燕子便利店 | 92652825MA77DPML7K | 彭燕 | 2021年3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燕子便利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彭燕的陪同下对且末县燕子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一进门靠右边的货架中层发现霸王片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0年7月09日,保质期:180天,净含量:24克/袋,共计24袋)等9种过期食品,共计49袋,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燕子便利店的负责人彭燕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114.50元的食品; 处3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18 | 且市监行(2021)21号 | 且末县客玛里饭馆涉嫌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 且末县客玛里饭馆 | 92652825MA78XWU3XT | 张文华 | 2021 年 3 月 10 日 14 点 27 分,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说,在且末县客玛里饭馆里吃抓饭时发现饭里混有羊粪。经执法人员对且末县客玛里饭馆制作被投诉食品餐盘中进行查看,在餐盘内的食品中发现的确有类似羊粪一般的异物,涉嫌违法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详情见现场拍摄异物图片) | 该店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建议: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处5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19 | 且市监行(2021)22号 | 且末县亿愿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且末县亿源超市 | 92652825MA784K5A7E | 李国旺 | 2021 年 3 月 11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昆玉步行街 D-1 的且末县亿源超市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靠右侧货架上发现笑厨牌酱油,生产日期:2019 年 3 月 5 日,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干燥处,净含量:500ml,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65230100653,制造商: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闽昌工业园,共 6 瓶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请示局领导,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30.00 元的食品 ;2、给予处 5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20 | 且市监行(2021)25号 | 且末县安辉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擅自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的检测报告 | 且末县安辉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 | 91652825313375612U | 严高兵 | 2021 年 3 月 19 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雷冬梅、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龙腾,依法对且末县安辉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设备检定情况进行检查,1、在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尾气分析仪每日期间核查记录,其中 3 月 11 日、3 月 12 日、3月 15 日的截图发现与实际手填记录数据不相符。2、抽查多份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的签名与检测报告上实际的签名不相符。3、抽查 2020 年 4 月 7 日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档案号为:A002)期间核查记录。实测数据显示不满足最大误差范围,但结果仍判定为满意 | 且末县安辉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和第五款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法律规定。处以壹万元的罚款(¥10000 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21 | 且市监行(2021)30号 | 且末县凯赛尔食品综合商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凯赛尔食品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K9B942 | 阿依加玛丽·高银 | 2021 年 3 月 21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奥依亚伊拉克镇阿尔帕村 2 组 36 号的且末县凯赛尔食品综合商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左右两侧货架上发现手撕豆干,生产日期:2020 年 3 月 26 日,保质期:9 个月,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干燥处,净含量:散装称重,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0750022712557,生产厂家:重庆泉美滋食品有限公司,数量:33 袋等 6 种共计 115 袋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请示局领导,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110.50 元的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 25.00 元;3、处 2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22 | 且市监行(2021)31号 | 且末县新荷花综合商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新荷花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6GJ8X4 | 库宛罕·库尔班 | 021 年 3 月 23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阿热勒乡阿热勒村美好家园 C-09 的且末县新荷花综合商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中间货架上发现艾力努尔柯坪烤馕,生产日期:2020 年 10 月 21 日,保质期:3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 干 燥 通 风 处 , 净 含 量 : 100g ,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 SC12465292910057,制造商:新疆艾力努尔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玉尔其乡托马艾日克村 8 组109 号,数量:10 袋,等 4 种共计 34 袋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请示局领导,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139.00元的食品 ;2、处 2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0 |
23 | 且市监行(2021)32号 | 且末县福乐便利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且末县福乐便利店 | 92652825MA781NGU2D | 王伟 | 2021年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福乐便利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管理人郭娟的陪同下对且末县福乐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中间货架上发现士力架(生产日期:2020/3/30,保质期:42周,净含量:51克/根,共计11根)等7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福乐便利店的负责人王伟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391.50元的食品; 2、处2000.00元罚款 。 以上罚款金额为2000.00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7 |
24 | 且市监行(2021)33号 | 且末县福旺综合超市涉嫌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且末县福旺综合超市 | 92652825MA7ACTRG6Q | 赵斌武 | 2021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福旺综合超市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赵斌武的陪同下对且末县福旺综合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货架上发现山核桃瓜子(生产日期:2020/7/16,保质期:8个月,净含量:18克/袋,共计27袋)等5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福旺综合超市的负责人赵斌武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154.50元的食品; 处3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0 |
25 | 且市监行(2021)34号 | 且末县享通蔬菜水果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且末县亨通蔬菜水果店 | 92652825MA77TPEE67 | 王怡娟 | 2021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亨通蔬菜水果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管理人王永永的陪同下对且末县亨通蔬菜水果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进门靠右侧的货架上发现西安玛卡露酒(生产日期:2017年3月6日,保质期:3年,净含量:350ml,共计9瓶)等2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亨通蔬菜水果店的负责人王怡娟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230.00元的食品; 2、处2000.00元罚款 。 以上罚款金额为2000.00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2 |
26 | 且市监行(2021)35号 | 且末县鹏莲超市涉嫌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且末县鹏莲超市 | 92652825MA78NJRA87 | 韩伟连 | 2021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鹏莲超市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韩伟连的陪同下对且末县鹏莲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进门靠右侧的货架上发现统一红烧牛肉面(生产日期:20200910,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103克/袋,共计6袋)等5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鹏莲超市的负责人韩伟连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147.00元的食品;处2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5.11 |
27 | 且市监行(2021)36号 | 于田县兰干乡吐如孜烤肉店涉嫌无证经营销售无标签的食品案 | 于田县兰干乡吐如孜烤肉店 | 92653226MA77YTK75R | 买吐如孜·胡加不都拉 | 2021年4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且末县英吾斯塘乡派出所举报电话后,在且末县英吾斯塘乡派出所警务人员和当事人买吐如孜·胡加不都拉的陪同下,对扣押在且末县英吾斯塘乡派出所院内的于田县兰干乡吐如孜烤肉店食品销售流动车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流动车内发现瓶装咖啡色半凝固物体等4种(共计98瓶、85.40公斤)无标签的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于田县兰干乡吐如孜烤肉店的负责人买吐如孜·胡加不都拉承认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价值1780.00元无标签的食品; 处2000.00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6.20 |
28 | 且市监行(2021)37号 | 且末县爽味凉皮加工店涉嫌未按履行食品操作规范加工食品案 | 且末县爽味凉皮加工店 | 92652825MA78J9CA3X | 艾则孜·艾尼 | 2021年3月30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杨伟(执法证号:市监M050021),阿力木·艾则孜(执法证号:市监M0500005)在位于且末县巴格艾日克乡阿其玛艾日克村二组55号的且末县爽味凉皮加工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从事食品加工的工作人员未按加工食品操作规范进行食品生产的行为。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处2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6.23 |
29 | 且市监行(2021)38号 | 且末县其纳汗综合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且末县其纳汗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THCT1C | 其纳汗·于素甫 | 2021 年 4 月 16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琼库勒乡墩买里村二组 010 号的且末县其纳汗综合商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中间货架上发现科罗兰虎皮蛋糕,生产日期:2020 年 10 月 18 日,保质期:4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 燥 通 风 处 , 净 含 量 : 34g/ 袋 ,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 SC12465320100348,制造商:新疆米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56 号,数量:56 袋,等 13 种共计 268 袋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349.50 元的食品 ;2、给予处 2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3 |
30 | 且市监行(2021)41号 | 且末县阿布都热合曼卖肉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阿布都热合曼卖肉店 | 92652825MA77CQKY85 | 阿布都热合曼·吐逊 | 2021 年 4 月 27 日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 位于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 315 国道的且末县阿布都热合曼卖 肉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中间货架上发现达纳麻辣牛肉味面, 生产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保质期:6 个月,贮存条件:阴 凉 干 燥 通 风 处 , 净 含 量 : 109g , 生 产 许 可 证 编 号 : SC10761032380080,制造商:陕西华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出厂商:新疆贤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数量:52 袋,等 11 种共 计 159 袋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 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 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993.00元的食品 ; 2、处 2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3 |
31 | 且市监行(2021)42号 | 且末县盘樱桃综合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番樱桃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88DH49 | 托乎提汗·斯迪克 | 2021 年 5 月 07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番樱桃综合 商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托乎提汗·斯迪克的陪同 下对且末县番樱桃综合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 员在店内进门左侧货架上发现阿美妮烤羊肉味方便面(生产 日期:2020 年 9 月 22 日,保质期:180 天,净含量:112 克 /袋,共计 3 袋)等 3 种过期食品,共计 21 袋,详情见扣押 清单。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 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价值 70.00 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处 3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3 |
32 | 且市监行(2021)43号 | 且末县古丽巴哈尔综合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古丽巴哈尔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GWR967 | 古丽巴哈尔汗·吾加布都拉 | 2021 年 5 月 10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古丽巴哈尔 综合商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古丽巴哈尔汗·吾加 布都拉的陪同下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 店内货架上发现乌善望玫瑰花饮料(生产日期:2020 年 4 月 25 日,保质期:12 个月,净含量:333ml/瓶,共计 17 瓶) 等 5 种共计 34 瓶过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 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责令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 146.00 元的食品; 3、 没收违法所得 78.00 元; 处 2000.00 元罚款 。 以上罚款金额为 2078.00 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3 |
33 | 且市监行(2021)45号 | 且末县利利综合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巧利利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UTY48B | 江巧利 | 2021 年 5 月 27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托格拉 克勒克乡卫生院对面 354 号的且末县巧利利综合商店出示执 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江巧利的陪同下对且末县巧利利综合 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货架上发现大 辣棒(生产日期:2020.9.9,保质期:180 天,净含量:42 克,共计 18 袋)等 5 种共计 34 袋过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 单). | 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 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2、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 384.00 元的食品; 3、处 2000.00 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5 |
34 | 且市监行(2021)46号 | 玉苏普·麦合木提涉嫌违法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案 | 玉苏普·麦合木提 | 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往 且末县滨河小区,在当事人玉苏普·麦合木提的陪同下对车牌号 为新 R1323Q 的该食品销售流动车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流动车内发现深褐色桶装食用油等 1 种(共计 10 桶、15L/桶)无标签的食品,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 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无标签货值 3000.00 元的食品。 2、给予处 2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2 | ||
35 | 且市监行(2021)48号 | 且末县群芳综合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群芳综合商店 | 652825MA77FW4D7F | 鲜琼华 | 2021 年 05 月 19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塔提让 乡色日克布村三组的且末县群芳综合商店出示执法证后,在 商店负责人鲜琼华的陪同下对且末县群芳综合商店进行现 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货架上发现光友酸辣味方 便粉丝(生产日期:2020 年 4 月 25 日,保质期:12 个月, 净含量:105 克/桶,共计:12 桶)等 18 种过期食品(详情 见扣押清单)。 | 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2、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 1637.00 元的食品; 3、处 2000.00 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5 |
36 | 且市监行(2021)49号 | 且末县永胜综合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永胜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FN5P74 | 薛太发 | 2021年5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永胜综合商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薛太发的陪同下对且末县永胜综合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货架上发现午餐方腿香肠(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5日,保质期:90天,净含量:400g/包,共计:5包)等14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且末县永胜综合商店的负责人薛太发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对且末县永胜综合商店(薛太发)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没收价值534.00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处2000.00元罚款 。 以上罚款金额为2000.00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5 |
37 | 且市监行(2021)50号 | 且末县波西罕综合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波西罕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0WXJX5 | 波西罕·图尔荪 | 2021 年 5 月 25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 于且末县萨尔瓦墩二区 90 号的且末县波西罕综合商店进行日常 检查,在该店货架上发现拜荷热麻辣牛肉味面,生产日期:2020 年 9 月 28 日,保质期:6 个月,贮存条件:阴凉干燥通风处, 净含量:75g/袋,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61032380080,出品商: 新疆贤明生物科技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 154 号 吉利商务基地 243 号,数量:20 袋等 9 种共计 196 袋食品涉嫌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 清单)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357.00 元的食品 ; 2、处 2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3 |
38 | 且市监行(2021)51号 | 且末县旺角海鲜超市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旺角海鲜超市 | 92652825MA78AU1J52 | 张金峰 | 2021 年 6 月 23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旺角海鲜超 市出示执法证后,在超市负责人张金峰的陪同下对该超市进 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进门右侧货架上发现小筱 麦粉(生产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保质期:12 个月,净 含量:500g/袋,共计:15 袋)等 4 种过期食品(详情见扣 押清单) | 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没收价值 342.00 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处 5000.00 元罚款 。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5 |
39 | 且市监行(2021)52号 | 且末县禾丰塑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单翼迷宫式滴灌带案 | 且末县禾丰塑业有限公司 | 652825050003345 | 刘秀云 | 2021 年 2 月 26 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且末 县禾丰塑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按执行标准:GB/T 19812.1-2017 对型号规格为:MGD16×0.18×200-3.2-1.0 的单翼 迷宫式滴灌带进行抽样,共抽取了 2 卷×2000m 样品,当场封样, 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 年 5 月 20 日,执法人员将 NO;2021X-J-JS00155 号检验报告送达且末县禾 丰塑业有限公司,该批次产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有二项不符合 标准技术指标,即流量均衡性(平均流量相对于额定流量的偏差 率 C 值)和氧化诱导时间项目不合格,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 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 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 冒充合格产品。决定处 罚如下:1.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单翼 迷宫式滴灌带。 2.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 50%的罚款:肆仟贰 佰元整(¥4200 元);罚没款合计:肆仟贰佰元整(¥4200 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30 |
40 | 且市监行(2021)53号 | 且末县友联嘉综合超市涉嫌无证经营的案 | 且末县友联嘉综合超市 | 92652825MA79EN875U | 胡江海 | 2021年5月3日,我局收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且检二部行公建〔2021〕26号),显示:2021年4月23日,且末县好邻居生活超市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清理,致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5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埃塔北路门牌为且末县好邻居生活超市出示执法证后,在当事人胡江海的陪同下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当事人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店内进门右侧货架上发现柠檬茶(生产日期:2020年5月4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50克/袋,共计:2袋)等7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决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价值550.00元的食品; 处10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7 |
41 | 且市监行(2021)54号 | 且末县自全综合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自全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MR1X7A | 王俊丽 | 021年6月4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阿克提坎墩乡阿克提坎墩村四组049号的且末县自全综合商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进门靠右侧货架上发现康师傅香爆脆,生产日期:2020年11月29日,保质期:6个月,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干燥处,净含量:45g/袋,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65900100421,制造商:新疆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产地: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27袋等18种共计348袋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605.90元的食品;处2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8.20 |
42 | 且市监行(2021)55号 | 且末县宏永商店涉嫌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宏永商店 | 92652825MA7906WM85 | 李永红 | 2021 年 6 月 5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恰瓦勒墩开发区良种场一队一组 013 号的且末县宏永商店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店货架上发现康师傅香爆脆,生产日期:2020 年 12 月 02 日,保质期:6 个月,贮存条件:避光、阴凉,干燥处,净含量:45g/袋,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65900100421,制造商:新疆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产地: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数量:29 袋等 7 种共计 77 袋食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采取行政扣押措施。(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589.00 元的食品 ;2、处 2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8.20 |
43 | 且市监行(2021)56号 | 且末县漠北私房菜馆涉嫌变相强制销售者使用其提供的消毒餐具案 | 且末县漠北私房菜馆 | 92652825MA796FQU2H | 马 丽 | 2021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玉石交易中心D-栋一层D-1-11号房屋的且末县漠北私房菜馆出示执法证后,在餐饮店负责人马丽的陪同下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餐饮店收银台上发现两本收银台账,经执法人员计算收费情况,发现有多收的未标明的费用,通过询问该店收取了消毒餐具费用2.00元/套,该店菜单上未标明该项费用。经询问调查,且末县漠北私房菜馆负责人马丽承认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其提供的消毒餐具并收取消费者消毒餐具费用的违法事实 | 该餐饮店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其提供的消毒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第(四)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且末县漠北私房菜馆(马丽)停止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其提供的消毒餐具的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684.00元; 3.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2052.00元。 以上罚款金额为2736.00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4 |
44 | 且市监行(2021)58号 | 墨玉县安胡玛尔农牧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违法销售无标签的食品案 | 墨玉县安胡玛尔农牧林农民专业合作社 | 93653222592805880U | 麦麦提托合提·萨吾提 | 2021年7月08号,我局执法人员在片区开展现场检查时,在红枣大厦附近发现停在红枣大厦楼下车牌号为新R9734D的车辆,在麦麦提托合提·萨吾提的陪同下对该流动销售车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流动车内发现桶装深黄色液体等4种(共计62桶、734公斤)无标签的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经询问调查,墨玉县安胡玛尔农牧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麦麦提托合提·萨吾提承认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决定对麦麦提托合提·萨吾提销售无标签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无标签的食品;2、没收价值15304.00元无标签的食品;处3000.00元的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2 |
45 | 且市监行(2021)60号 | 且末县百衣汇批发城涉嫌价格欺诈案 | 且末县百衣汇服装批发城 | 92652825MA7AATK18X | 申劭辉 | 2021 年 7 月 11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 且末县且末镇埃塔北路家福超市内外区且末县百衣汇服装 批发城检查时,发现该批发城内正在进行的促销活动在无原 价情况下销售服装、鞋子、内衣、日用百货等商品中使用“特 惠”、“特价”、“超值特价”、“天天最低价”等促销字 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禁止价格 欺诈行为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 正;2、处以3000(叁仟)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9.5 |
46 | 且市监行(2021)61号 | 且末县阔什萨特玛乡阿尔曼便利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阔什萨特玛阿尔曼便利店 | 92652825MA77CN4Y8H | 吐尔孙尼亚孜·肉孜 | 2021 年 7 月 26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阔什萨特玛阿尔曼便利店出示执法证后,在超市负责人吐尔孙尼亚孜·肉孜的陪同下对且末县阔什萨特玛乡阿尔曼便利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进门右侧货架上发现洋葱饼(生产日期:2021 年 4月 14 日,保质期:40 天(夏天),净含量:60g/袋,共计:2 袋)等 3 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 | 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货值 157.000 元的食品 ;2、处 5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8.20 |
47 | 且市监行(2021)62号 | 且末县欣妍综合商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欣妍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7GY6K8A | 赵天福 | 2021年07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欣妍综合商店出示执法证后,在商店负责人赵天福的陪同下对且末县欣妍综合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店内货架上发现南德调料味(生产日期:2020年2月9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126克/袋,共计:4袋)等3种超过保质期食品,(详情见扣押清单)。依法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行政扣押措施。 | 该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处罚建议: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3种共计46袋食品;2、处1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8.12 |
48 | 且市监行(2021)63号 | 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香蕉检验不合格的案 | 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 | 92652825MA77ECOJOW | 张传霞 | 2021 年 8 月 10 日,本局收到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SAG-SP21-4497),该报告检验结论显示且末县小孙蔬菜水果店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当事人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拟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标的行为处理如下:1、处以 5000.00元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154.00 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0.22 |
49 | 且市监行(2021)64号 | 且末县一点红综合超市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 且末县一点红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HP833D | 张建华 | 2021 年 8 月 25 日 12 时 48 分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 人员在且末县一点红综合商店发现 12 盒云南白药牙膏(留兰 香型,100g,586360 F13 20230809A),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白药街 3686 号,电话:4001000538,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号:云状 20160015.该牙膏疑似侵犯云南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 标,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 12 盒牙膏进行了扣押,2021 年 8 月 26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鉴定,2021 年 9 月 25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云 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且末县一点红综合商 店的经营 12 盒云南白药牙膏(留兰香型,100g,586360 F13 20230809A)是属假冒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 注册商标的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2021 年 9 月 25 日经局领 导同意立且末县一点红综合商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调查。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12 盒云南白药 牙膏;2.罚款人民币两仟元整(¥2000.00)。 | 未履行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21 |
50 | 且市监行(2021)65号 | 且末县阿瓦汗托合提综合商店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 且末县阿瓦汗托合提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4CYU3Y | 阿瓦汗·托合提 | 2021 年 8 月 15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 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阔什艾日克村一组检查且末县阿瓦汗 托合提综合商店时发现放在货架上的 10 瓶牛栏山陈酿白酒 (500ml,42%vol,20210218 01-AQ-71)疑似侵权行为, 执法人员立即将相关照片上传至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牛栏山酒厂的执法稽查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在该综合商店 发现的 10 瓶牛拦山陈酿白酒(500ml,42%vol,20210218 01-AQ-71)为①侵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 “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 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理如下:1.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10 瓶 牛栏山陈酿白酒;3、没收非法所得 40 元;4.罚款人民币伍 仟元整(¥2000.00)。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9.25 |
51 | 且市监行(2021)66号 | 且末县斯日娜孜化妆品店涉嫌经营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案 | 且末县斯日娜孜化妆品店 | 92652825MA78UYKN92 | 热依罕古丽·图尔荪 | 2021 年 8 月 4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于 且末县且末镇大巴扎的且末县斯日娜孜化妆品店进行检查 女性身体莹润清洗液(生产厂家:汕头市龙湖区嘉欣化妆品 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妝 20161272,执行标准: QB/T1994,净含量:200ml,合格批号:20240712)和白格尔 科婷香体净味水(生产厂家:广州市白云区研美化妆品厂,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 20160322,执行标准:QB/T2660, 国妆特字 G20161436)两种化妆品时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 据及供货商营业执照等信息;同时还发现 5 盒 ROYALE 产品 已过使用期限(生产日期 2015/04/11,有效期至 2020/04/10)。 | 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 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并处 2000 元罚款。 | 未履行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0.31 |
52 | 且市监行(2021)67号 | 且末县来莉食品综合商店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 且末县来莉食品综合商店 | 92652825MA78PJGE1A | 王遂杰 | 2021 年 8 月 16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 查时发现且末县来莉食品综合商店放在货架上的 16 盒云南白 药牙膏(留兰香型,100g,F13 20220109)疑似侵权行为,执 法人员将上述产品拍照并上传至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权人员进行确认,经初步检验确定这种牙膏不是上述公司生 产的,当日予以扣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2021 年 9 月 25 日经局领导同意立且末县来莉食品综合商 店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调查。决 定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16 盒云南白药牙 膏;2.罚款人民币两仟元整(¥2000.00)。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5 |
53 | 且市监行(2021)68号 | 且末县人民医院涉嫌经营使用劣药案 | 且末县人民医院 | 126528254579008346 | 徐科 | 2021年9月13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带领且末县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丝绸东路的且末县人民医院三楼的中药房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在中药房贮存中药饮片的冰柜内发现炙黄芪:生产企业:新疆和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产地:甘肃,规格:统片,净重:0.5kg,生产批号:190901,生产日期:2019.09.10,保质期:60个月,共计5袋(计量称重后净重量分别为0.602kg/0.718kg/0.937kg / 0.528kg/0.528kg)重量与包装标注的0.5kg不符;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封。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本局研究决定对且末县人民医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使用的药品2.5公斤,货值240元;2、处没罚款10000.00元罚款。 罚没款共计:10000.00元人民币 。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2021年11月12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4 | 且市监行(2021)69号 | 且末县人民医院涉嫌违法生产制剂案 | 且末县人民医院 | 126528254579008346 | 徐科 | 2021年9月13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带领且末县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丝绸东路的且末县人民医院三楼的中药房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中药饮片贮存冰柜内有,无标识、无药品批准文号的中药丸剂和粉剂,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封。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研究决定对且末县人民医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处罚如下:1、责令停止生产制作药品;2、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货值金额26640元);3、没收违法所得4464元;4、处罚没款100000.00元罚款 。共计:104464.00元人民币 。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2021年11月12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5 | 且市监行(2021)70号 | 且末县人民医院涉嫌未按说明要求储存医疗器械案 | 且末县人民医院 | 126528254579008346 | 徐科 | 2021年9月13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带领且末县局执法人员,在位于且末县丝绸东路的且末县人民医院二楼的检验科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实验室内的3号冰柜温度记录不全,第四个冰柜内两侧有结冰,下方试剂盒泡在水中被严重污染。9月15日,对三个装有试剂的冰柜进行温度测试,经过测试3号冰柜最高温度6.3℃最低温度5.2℃,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识2-8℃贮存要求,第四个冰柜温度测试结果最高温度17.7℃,最低温度3.0℃,不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识2-8℃贮存要求,阿热勒乡(且末县人民医院分院)贮存核酸试剂冰柜经温度测试最高温度-34℃最低温度-32℃不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识-15—-25℃贮存要求,两个冰柜内共计45种429盒115只医疗器械,执法人员对冰柜内的试剂,依法进行查封。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研究决定,对且末县人民医院给予从轻处罚:1、责令销毁未按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识要求贮存医疗器械(货值309778.22元);2、处罚没款10000.00元罚款。 罚没款共计:10000.00元人民币 。 | 主动履行(已履行) | 2021年11月12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6 | 且市监行(2021)74号 | 且末县菊芳蔬菜水果店涉嫌芹菜检验不合格案 | 且末县菊芳蔬菜水果店 | 92652825MA779PLJ2D | 周菊芳 | 根据《2021年地县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要求,2021年8月27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且末县菊芳蔬菜水果店抽检芹菜并委托检验。2021年9月30日,我局收到编号为No:NCP21652825845531904的新疆中检联监测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称:且末县菊芳蔬菜水果店经营的芹菜,抽样检验出毒死蜱项目实测值超标(标准值≤0.05mg/Kg,实测值0.676mg/Kg),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该店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18元;2、处3000.00元罚款;共计处罚:3318元(人民币)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4 |
57 | 且市监行(2021)75号 | 且末县韩金霞蔬菜水果店涉嫌芹菜检验不合格案 | 且末县韩金霞蔬菜水果店 | 92652825MA791BM97R | 韩金霞 | 根据《2021 年地县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要求,2021年 8 月 27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且末县韩金霞蔬菜水果店抽检芹菜委托检验。2021 年 09 月 30 日,我局收到新疆中 检 联 监 测 有 限 公 司 的 检 验 报 告(No:NCP21652825845531901)称:且末县韩金霞蔬菜水果店经营的芹菜,抽样检验出毒死蜱项目实测值超标(标准值≤0.05mg/Kg,实测值 0.415mg/Kg),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 221.5 元;2、处500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4 |
58 | 且市监行(2021)76号 | 且末县巴州吉盛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案 | 新疆吉盛源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塔中加气站 | 91652825397994292E | 蔡清耀 | 2021 年 9 月 6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 新疆吉盛源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塔中加气站优惠活动中 存在虚假宣传行为。2021 年 9 月 7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执法人员到新疆巴州且末县塔中沙漠公路 334 公里处新疆 吉盛源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塔中加气站检查时发现该加 气站在优惠活动中“吉盛源加气站进行加气优惠活动:加满, 100-151 方 2.3 元/方;加满,151-250 方 2.1 元/方;加满, 251 方以上 1.9 元/方。备注:1.加满为气瓶全开,在加气状 态下压力达到自动停止加气。2.如有价格变动,另行通知。 3.本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吉盛源加气站所有”使用欺骗性或者 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 其交易的违法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中显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 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 六条 第三款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 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 定: 1、责令改正;2、处以1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6 |
59 | 且市监行(2021)77号 | 且末县玉兰阁牛肉面馆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 且末县玉兰阁牛肉面馆 | 92652825MA77LXD54Y | 马奴黑 | 2021年9月11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 且末县玉兰阁牛肉面馆涉嫌未明码标价收取米饭费用、且用 皮牙子炒肉冒充红炒牛肉。2021年9月14日,且末市场监督 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新疆且末县埃塔北路红枣大夏6号且末县 玉兰阁牛肉面馆的饭菜公示栏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 现该店饭菜公示栏上未公示米饭的价格和30个饭菜的价格 修改等价格违法行为 。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 规定。作出以下行 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以 1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0 |
60 | 且市监行(2021)78号 | 且末县专业调油泵涉嫌无证无照经营案 | 且末县专业调油泵 | 杨云展 | 2021 年 10 月 3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 到举报,举报人举报该处涉嫌无照经营,现举报要求查处。 2021 年 10 月 7 日,执法人员到奥依亚依拉克镇(鑫缘宾馆 旁)一排 2 号房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 等违法行为。 | 违 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 2、处以 3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0 | |
61 | 且市监行(2021)79号 | 且末县小孟蔬菜销售部农药残留超标案 | 且末县小孟蔬菜销售部 | 92652825MA791BM97R | 翟艳玲 | 2021年9月3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二份分别是(No:NCP21652825845531904、NCP21652825845531901)抽样检验出毒死蜱项目实测值超标(标准值≤0.05mg/kg,实测值分别为0.415mg/kg、0.676mg/kg),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经调查,此次抽样不合格芹菜均在且末县小孟蔬菜销售部购进。 | 该店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51.4元;2、处5000.00元罚款;共计处罚金额:5451.4元(人民币)。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4 |
62 | 且市监行(2021)80号 | 且末县新华超市涉嫌违法经营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案 | 且末县新华超市 | 92652825MA77FGP78H | 詹萍萍 | 根据《2021年地县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要求,2021年09月1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且末县新华超市抽检菜纤香葱鸡汁饼委托检验。2021年10月01日,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No:SC21650011830238318)称:且末县新华超市经营的菜纤香葱鸡汁饼,抽样检验出过氧化值项目实测值超标(标准值≤0.25g/100g,实测值0.83g/100g),不符合GB 71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饼干》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该店经营过氧化值含量超标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6元;2、免于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4 |
63 | 且市监行(2021)81号 | 且末县安佳惠超市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且末县安佳慧超市 | 92652825MA78EHBXX7 | 安志红 | 2021 年 9 月 8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且末县安佳慧超市检查的时候发现摆放在货架上的 45 盒云南白药牙膏(薄荷清爽型、净含量 100g、生产批号为 F13 20240406A)和 58 盒黑人牙膏(原味清凉薄荷,净含量 175g、生产批号为 EXP2024.01.03 1940 MFG(L)20210104 HH4 3B)有假冒嫌疑。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45 盒云南白药牙膏和 58盒黑人牙膏;2、没收非法所得 24 元;3.罚款人民币两仟元整(¥2000.00)。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8 |
64 | 且市监行(2021)82号 | 且末县金麦莉西饼屋店涉嫌经营无标签食品案 | 且末县金麦莉西饼店 | 92652825MA7944EQ2N | 蒋梅 | 2021年9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且末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且检行公建〔2021〕17号)的要求在当事人蒋梅的陪同下对且末县金麦莉西饼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内货架处发现19种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该店经营无标签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本局做出行政处理如下:给予处5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2 |
65 | 且市监行(2021)83号 | 且末县晓静麦丹劳西饼屋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食品案 | 且末县晓静麦丹劳西饼屋 | 92652825MA77ET976C | 庄晓静 | 2021 年 9 月 26 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且末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且检行公建[2021]17 号)的要求在当事人庄晓静的陪同下对且末县晓静麦丹劳西饼屋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店内货架处发现 14 种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的规定,已构成经营无标签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 153.00 元2、给予处 5000.00 元罚款;以上罚款金额为共计 5153.00 元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2 |
66 | 且市监行(2021)84号 | 且末县杰瑞超市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且末县杰瑞超市 | 92652825MA77CRCU7E | 苏瑞杰 | 2021年10月21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位干且末县文化东路的且末县杰瑞超市进行目常检査,在该店左右两侧货架上发现如胜滴適香夹心奶糖糖果,生产期:2019年7月24日、保质期:24个月,储存条件:阴凉处保存,避免光直射,净含量:500生产许可证编号L2407193经销商:如神(上海)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23号第四栋618室,数量:24袋,7种共计86袋食涉嫌经賞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晶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第十。、处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2 |
67 | 且市监行(2021)85号 | 且末县家福超市涉嫌违法经营生物毒素(氟)含量超标的食品案 | 且末县家福超市 | 91652825328892073T | 彭梦瑶 | 根据《2021 年地县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要求,2021年 08 月 31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且末县家福超市抽检茯砖茶委托检验。2021 年 10 月 21 日,我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 治 区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研 究 院 的 检 验 报 告 。No:2021X-J-SP18301(SC21650000830201609)称:且末县家福超市经营的 2018 年 12 月 9 日批次的茯砖茶,抽样检验出氟项目实测值超标(标准值≤300mg/kg,实测值 533g/kg), 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杂物限量》。GB19965-2005《砖茶含氟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处理如下:1、没收不合格茯砖茶一种二块;2、没 收违法所得 525 元;3、处 5000.00 元罚款. 共计:5525.00元人民币。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0 |
68 | 且市监行(2021)86号 | 且末县宏远汽车配件部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充合格产品的机动车制动的案 | 且末县宏远汽车配件部 | 92652825MA77FBX67B | 于可可 | 2021 年 7 月 29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执法人员对且末县宏远汽车配件部销售的机动车辆制动液进行例行抽检,其标签标识如下:型号规格 HZY3,商标名:索德士,产品名称: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商为:北京品之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02-15,外包装状态为:瓶装,液体。存货量为 6 瓶,执法人员按 GB12981-2012《机动车辆制动液》标准及《2021 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车用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上述机动车辆制动液进行了抽样,共抽取了 6 瓶,经且末县宏远汽车配件部法定代表人于可可确认后,当场封样,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10月 21 日,执法人员将 NO:2021X-J-NH03571 号检验报告送达于可可,该批产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有三项不符合标准技术指标,1、平衡回流沸点(ERBP)技术要求≥205,检验结果 172。2、运动粘度技术要求≤1500,检验结果为 1531。3、PH 值技术要求 7.0~11.5,检验结果为 5.4。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 且末县宏远汽车配件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法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整改(且末县宏远汽车配件部)对销售的不合格机动制动液进行召回,无法召回的全部算成违法所得进行处理。2.处以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240 元×2=480 元(肆佰捌拾元);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0 元(壹佰贰拾元);罚没款合计:480元+120 元=600 元(陆佰元整)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2 |
69 | 且市监行(2021)87号 | 且末县荣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报告结果案 | 且末县荣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9165282555241659X6 | 裴国庆 | 2021年9月15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雷冬梅、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龙腾,依法对且末县荣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设备检定情况进行检查,基本条件技术能力1、安全检验外检区进、出站口地面标志、标线不清晰,无待检区、已检区等标志牌,未明确人行通道,无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栏;2、底盘动态检验区与安检外检区域共用,无安全防护措施等。 | 且末县荣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法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整改:且末县荣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情况进行整改,并由授权人统一签字。处以10000元的罚款(壹万元整)。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2 |
70 | 且市监行(2021)88号 | 且末县金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 且末县金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 916528257108055164 | 王书华 | 2021 年 10 月 27 日,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组 在且末县金穗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 3 台电脑水分测 定仪(LDS-1H)、3 台容重器(HGT-1000 型)、3 台电子天 平(JM-B 10002)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违法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决定处罚如下:900 元罚 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23 |
71 | 且市监行(2021)89号 | 且末县老陈程平安超市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且末县老程平价综合超市 | 92652825MA78D0AJ7F | 程莲生 | 2021 年 11 月 3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停放在且末县老程平价综合超市库房(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养殖小区)外的一辆货车上(新 M3618J,机动车持有人程莲生)的六件(72 瓶)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l,42%vol,20210218 A02)疑似侵权行为,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六件(72 瓶)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l,42%vol,20210218 A02)为①侵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②冒用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厂名、厂址的假冒产品;③该酒不是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产品。 |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项的规定,处理如下: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72 瓶牛栏山陈酿白酒;2.没收违法所得 720 元;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1.18 |
72 | 且市监行(2021)90号 | 且末县新发聚苯板销售部生产及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案 | 且末县新发聚苯板销售部 | 92652825MA77HDYHXE | 冯亚均 | 2021 年 7 月 16 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的执法人员对且末县新发聚苯板销售部进行例行抽检,其标签标识如下:产品名称: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型号规格:(1200*600*80)mm,生产商为:且末县新发聚苯板销售部,生产日期为:2021/6/15。存货量为 50m3,执法人员按《2021 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上述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进行了抽样,共抽取了(3+3)块,经且末县新发聚苯板销售部法定代表人冯亚均确认后,当场封样,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10 月 21 日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交办通知书及检验报告(N0:2021-JC-0172 号),当日执法人员将该检验报告送达冯亚均,经抽样检验,表观密度项目不符合 GB/T10801.1-2002 标准,依据《2021 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保温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部处罚如下:1、没收生产的 50m³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2、处以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5500 元×2=11000元(壹万壹仟圆整);罚没款合计:11000 元(壹万壹仟圆整)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6 |
73 | 且市监行(2021)91号 | 且末县胡麻日木酸辣店涉嫌违法经营混有异物案 | 且末县胡麻日木酸辣店 | 92652825MA77QTN5Q | 奥格丽汗·图尔荪 | 2021 年 11 月 10 日 3 点 32 份,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说,消费者在且末县胡麻日木 酸辣店定订外(汤饺)发现饭里有苍蝇。经查,且末县胡麻 日 木 酸 辣 店 制 作 被 投 诉 食 品 餐 盘 内 的 食 品 中 发 现 的 异物图片) | 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建议做出以下行政处理: 1、给予处 5000 元罚款; | 主动履行(已履行了) | 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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