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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12:00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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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且末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且末县公安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立足发展与安全,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全县1个政务大厅和8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完成一窗通办改革,分别通办业务148项、66项。通过巴州公安微警务小程序和办事窗口公开公示一窗通办事项清单》《一窗通办办事事项服务指南》,明确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等8类事项,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流程。二是持续贯彻落实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可公开尽公开原则,利用巴州公安微警务平台,大力推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让执法更加公开透明2024年,共公开行政处301三是结合2024年交通整治专项行动,通过电子眼、无人机拍摄,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车辆进行拍照固定,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提醒群众安全驾驶。

(二)依申请公开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务实性、时效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规定和信息质量,严把五关,确保每一篇信息都能客观反映公安工作,同时达到方便和引导群众的目的。2024年,通过平安且末发布信息961篇,向各类媒体投稿731篇,其中被国家级采编376篇、省级采编123篇、州级采编232篇。

(三)政府信息管理。网安、政工等部门常态化对所发信息进行监管维护,及时澄清虚假不实信息、删堵恶意挑唆信息、净化网络空间,增强政府公信力;政务办牵头对巴州公安微警务小程序群众的办事预约、网上诉求等信息,第一时间做好受理和答复工作,搭建人民满意的网络连心桥

(四)平台建设。加强平安且末”“且末交警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经营运用,不断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今年对新疆政务一体化平台及时更新维护事项139项,其中行政许可74项、行政确认5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10项。同时加强新疆公安微警务巴州公安微警务小程序宣传力度,营造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的浓厚氛围,让小程序发挥大作用

(五)监督保障。一是依托厅(局)长信箱公安1号窗口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等,进一步畅通广大群众对人民公安的监督渠道,2024年反馈各类监督(建议)信息72条,有效促进的且末公安法治化建设。同时,启动办事窗口24小时监督电话(0996-7622134)机制,确保公安政务服务始终保持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二是由法制部门对全局执法公开工作进行审核监督,对已办结的应公开而未及时公开的部门及时监督整改,确保可公开案件率达100%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1

行政强制

1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8.35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不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物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定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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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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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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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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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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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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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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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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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人员配置不足。目前公安局缺乏专职信息公开人员,从事该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化、理论水平不高,难以从源头上把控公开内容的质量。

2.公开形式单一。在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公开不全面、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公开形式多以文字表述为主,缺乏音视频、插图等多样化的呈现方式。

(二)改进举措

1.加强人员配置和培训。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内容质量。利用多媒体手段,通过音视频、图表、案例等多种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生动性和可读性。注重与公众互动,收集公众意见,及时会用社会关切,满足公众对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且末县公安局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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