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佐日古丽·肉孜、海丽且姆·热合曼、麦麦提江·如则、艾麦尔·麦米提明、古丽娜尔罕·艾麦尔、于勇波、马元、巴新伦、阿斯木·伊布热伊木、艾合买提江·吐尔逊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落实乡镇小学和幼儿园兼职校医的建议》(第065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感、流行性腮腺炎、水痘、麻疹、手足口病等)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流行和蔓延,2017年3月13日县卫生局和县教科局联合下发(且卫发〔2017〕47号),决定自2017年3月14日起选派各乡镇卫生院防疫专干兼任辖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校医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小学和幼儿园均已配备兼职校医。
为加强校医管理,安排县疾控中心定期督导检查各乡镇学校和托幼机构兼职校医开展工作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兼职校医,由县疾控中心上报县卫健委,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感谢一直以来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 系 人:尼加提·伊敏
联系电话:15809963123
且末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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