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栋、拜克日·艾萨、艾尼瓦尔·吾普尔、加帕尔·库尔班、夏红献、喀斯木·尼亚孜、加帕尔·玉苏甫、外力·哈斯木、斯迪克·司马义、艾尼玩·阿西木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你们提出的《关于申请给予塔提让镇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投资倾斜的议案》己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我局农田水利建设职能已经划分给了县农业农村局,后期我局将会会同农业农村局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后,该问题将给予解决。
(承办人:阿希木·库尔班,联系电话:7622355,13899067770)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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