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栋、拜克日·艾萨、艾尼瓦尔·吾普尔、加帕尔·库尔班、夏红献、加帕尔·玉苏甫、外力·哈斯木、艾尼玩·阿西木、斯迪克·司马义、热孜万古丽·拜都拉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新建塔提让龙口的建议》己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塔提让龙口即为车尔臣河第三分水枢纽,并已列入到南疆水利规划牧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之中,即:且末县塔提让分水枢纽病险水闸工程项目。该项目内容为:车尔臣河第三分水枢纽配套改建枢纽1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流量为400m3/s;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流量为451m3/s,项目资金3700万元。目前我局已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开展了前期工作,待资金下达后,我们将立即实施,届时你们提出的为塔提让镇村民修一个永久性的龙口的问题便可解决。
(承办人:阿希木·库尔班,联系电话:7622355,13899067770)
二○一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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