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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0-31 10:24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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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办公地址:新疆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96-7622359  传真:

负责人:凯赛尔·托合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起草本县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具体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颁发有关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监督管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相关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核评议工作。指导并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处理知识产权争议、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九)承担且末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便捷开放,加强产业专利导航,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 严守安全底线。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6. 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推动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下沉。

(二十三)与县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畜牧兽医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2)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财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督查、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统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调研工作,并组织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管理系统网络的数据、资料等相关信息工作;牵头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维护稳定、综合治理、机关安全生产、绩效考评等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装备配备工作。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评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作;负责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访惠聚”、脱贫攻坚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以及机关工会、青工委、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民族团结创建、“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两个全覆盖”等工作;承办局党组和县直属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编制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纤维质量检验体制及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组织实施纤维公证检验监督抽验工作,参与到巴州纤维检验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和公证检验经费核算工作。

负责人:张丽丽⠂ ⠂  联系电话: 0996-7623152

(二)政策法规室。(承办知识产权和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职责)。负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有关法制宣传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指导并组织查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依法指导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重大影响、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知识产权无形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

负责人:王亚平⠂ ⠂ ⠂ 联系电话: 0996-7622204

三)审批登记注册室。(承担信用监督4.5)。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县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和信息公示工作;指导相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广告发布登记;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县党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组织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工作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负责人:白冬敏⠂ ⠂ ⠂ ⠂ 联系电话: 0996-7622380

(四)食品安全监管室。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促检查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县市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参与制定食品相关标准和规范。

负责贯彻实施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食品生产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监督生产环节的食品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负责人: 排日代姆·奥斯曼 ⠂ ⠂ ⠂ 联系电话: 0996-7628189

(五)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察室。落实自治州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全县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负责药品(含疫苗)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专项整治;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承担特殊管理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备案检查;监督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药品和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分析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组织县中药、民族药的资源调查、种植、研究、发展及制剂的监管等工作;组织规范县中药、民族药市场秩序。

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监督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负责人:杨梦玉⠂ ⠂ ⠂ ⠂ ⠂ ⠂ 联系电话: 0996-7625226

(六)食品流通和餐饮安全监管室。负责贯彻实施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食品和特殊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承担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经营环节的食品‍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依法承担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制定全县监督检查、检测和专项检查工作计划、方案;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组织实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抽检,督促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查处;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示范创建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组织配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由行政审批与注册登记管理股审批的餐饮服务许可的实地核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行业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规范工作。

负责人:王春霞⠂ ⠂ ⠂ ⠂ ⠂ 联系电话: 0996-7626225

(七)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室。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点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负责组织相关质量事故调查。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相关工作;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承担且末县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指导认证行业、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产品认证工作。

负责人:张红霞⠂ ⠂ ⠂  联系电话: 0996-7628263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开工前检验检测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

负责人:赵谢青⠂ ⠂ ⠂ ⠂ ⠂ 联系电话: 0996-7622252

 (九)消费维权管理室。消费者维权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拟订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等工作;统一调度指挥和督导12315投诉申诉举报网络受理案件的分流反馈及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负责人:热依拉·阿斯木 ⠂ ⠂ 联系电话: 0996-7623315

下级单位:

且末县检验检测中心,为且末县市场监督理局管理的副科級事业单位。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及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证。

()承担指定或授权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拟定食品药品、农产(商)品、工业(建材)产(商)以及其他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计划任务并承担检验检测任务;负责突发事件仲检验;

承担食品药品、工业产(商)品等生产许可证核发委托检验工作。

(三)为政府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监管提供风险预警的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四)利用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勢,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产品的委托检验、新产品鉴定、型式检验和其它各类型的产品检验工作为企业产品研发、中试、定型全过程提供检测和分析、诊断服务,提出质量改进的方案和建议。

(五)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商)品、药品及药品相关产(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他产(商)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提供相关产品全面分析、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受理客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相关的产(商)品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质量(技术)鉴定。

)开展相关产(商)品检测方法、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为相关的产(商)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咨询,为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提供技术服务。(八)按《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对全县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技术评、并向社会提供委托检验等技术服务。

(九)按《计量法》要求负责全县社会公用标准器和最高计量标准的筹建工作。

(十)依法开展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在用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或周期检定,并对社会出具公正、准确的计量检数据。

(十ー)组织且末县辖区内计量纠纷的调解并为仲栽提供服务支撑依据。

为生产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

(十三)指导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农产品、工业产品和其他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部门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间题。

(十四)在本行或区域内推行国家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制度,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规范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的公证检验、仲裁、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复核检验等技术工作任务。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纤维质量检验工作管理规章、办法和各类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辖区纤维生产、经销企业质量管理、检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依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协助参与棉花加工企业基本生产技术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的现场审工作,协助、指导企业建立使全质量管理制度,正确执行产品技术法规规定的检测方法;为主管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城纤维质量法案件的查处提供技术依据。受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协助本行政区内纤维及其制品生产、经销领城内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承担本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十七)完成且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古力皮亚·阿克木⠂ ⠂ 联系电话: 0996-762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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