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0〕46号)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单位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资金列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请你单位建立健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公示,请专款专用,认真核对,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挤占和滞留资金,不得变更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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