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收废旧、闲置液化石油气钢瓶的通告
且末县广大液化石油气用户:
为切实加强我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及区州县《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23)要求,即日起对且末县广大居民和各类经营户存放超过检验有效期、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瓶体存在裂纹和鼓包变形等达到报废标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闲置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回收。
请广大居民、各类经营户将所有超过使用年限8年的超期、过期、废旧、不合格液化气钢瓶,主动送至臣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换气点或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回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废处理。
安全生产,生命至上。为了全县群众用气更放心、更安心,请广大群众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持有的废旧、闲置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上交回收。
且末县臣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0996-7622352
特此通告!
且末县建筑施工和城乡燃气安全 且末县臣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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