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且末县昆仑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店退出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医保定点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医保规﹝2023﹞2号)、《巴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且末县昆仑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59295807452;定点医药机构编号:P65282500546)因业务运营管理存在较大缺陷,如医保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技术支持不足、内部人员调整导致业务衔接不畅等原因,向我局主动申请暂停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经研究:现决定自2025年5月30日解除且末县昆仑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医保服务协议。取消其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6月7日(共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向且末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996-7627509
特此公示
且末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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