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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且末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30 15:19 来源:且末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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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水办[2021]342号)文件要求,确保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责任落实到位,将采砂管理成效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体系,明确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河道采砂河长制责任人为县级河长、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责任人为水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现场监管责任人为采砂管理机构负责人。现将且末县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乡且末县水利局反映。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7各工作日。

受理部门:且末县水利局

联系人:美合日古丽·伊敏    联系电话:0996-7622355

且末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河道采砂管理河长

责任人

 

行政主管部门

责任人

 

行政执法

责任人

 

现场监管

责任人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吐依坤·外力

 

县人民

政府县长

张继刚

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新刚

且末县水利局副局长

 

吾甫尔·拜克日

县水利局水政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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