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财政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规范全县代理记账行业秩序,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提升会计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三)《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四)自治区、自治州、县财政部门关于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相关工作要求。
二、检查范围
且末县范围内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已完成备案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含分支机构)。
三、检查事项及内容
(一)机构及人员合规情况: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从业资格真实有效。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机构名称、办公场所、经营范围等与备案信息一致。
(二)备案与信息变更情况:代理记账机构按规定及时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年度备案材料真实、完整、按时报送,无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三)执业质量情况:代理记账机构签订规范的代理记账委托合同,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凭证处理、账务登记、报表编制,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规范,无虚假记账、违规处理。
(四)内部管理与档案管理:代理记账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保密、档案、风险防控等制度,会计档案整理、保管、移交、销毁符合规定,严格保守客户商业秘密和财务信息。
(五)其他监管事项:代理记账机构落实财政部门日常监管、整改要求情况,有无未经许可从事代理记账、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行为。
四、检查频次
(一)2026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代理记账机构,原则上对同一机构每年检查不超过1次。
(二)对有投诉举报、失信记录、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可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五、时间安排
(一) 部署准备阶段(2026年3—4月)
梳理代理记账机构名单,建立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印发检查通知,明确检查流程、标准和要求。
(二)检查实施阶段(2026年5—8月)
部门联动与协同作战,通过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开展实地检查、资料核查、情况核实、现场记录。
(三) 整改处理阶段(2026年9—10月)
反馈检查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四)总结公示阶段(2026年11—12月)
汇总年度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检查结果按规定公开,纳入信用监管。
六、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资料查阅、人员询问、系统核对、委托单位回访等方式,坚持依法、规范、文明、高效检查,减少对机构正常经营的影响。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本计划,无正当理由不开展计划外检查。
(二)检查人员持证执法,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规定。
(三)坚持分类监管,轻微问题以指导整改为主,严重违法违规依法处理。
(四)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我县代理记账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且末县财政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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