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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收回情况说明
现有我单位原执法人员朱娜娜同志,现因工作调整至县发改委。其原先在且末县商工局的执法证件(执法证编号:3107052001)已不能使用。
特此说明。
且末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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