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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三级水电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8 20: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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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三级水电站》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批前公示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新疆敦祥电力有限公司提出的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三级水电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经初步审核,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公示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2. 建设单位:新疆敦祥电力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三级水电站

4. 建设位置:且末县车尔臣河中下游河段

5. 主要规划指标与建设内容:

- 总建筑面积:929.784

- 计容建筑面积:1859.568

- 容积率:0.07

- 建筑密度:3.70%

- 建设内容:新建发电厂房主厂房668.79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0.1米、钢架结构、抗震烈度为七度、建筑类别为单层工业建筑;新建副厂房260.992㎡(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0.1米、钢架结构、抗震烈度为七度、建筑类别为单层工业建筑;新建引水渠2034米;分水渠244米;泄水渠600米;压力管道主管7715米支管25米;尾水渠1658米;压力前池71米;新建引水闸、尾水建筑物、升压站、停车位、室外地坪、管线等配套附属设施。

二、公示说明

1. 公示期限:2026918日至 2026925

2. 公示渠道:且末县人民政府网

三、意见反馈与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1. 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馈至我局;反馈意见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身份凭证、产权凭证复印件等),信息不完整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意见。

2. 申请听证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新疆巴州且末县且末镇幸福路且末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841900

联系电话:0996-7628557(传真)

电子邮箱:2536105285@qq.com

附件:《且末县车尔臣河西岸干渠平原三级水电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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