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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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编号 |
且自然资罚字〔20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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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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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
责令退还土地;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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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崔某某于2008年至2012年在且末县阿克提坎墩乡色格孜勒克希庞村未经批准开垦国有未利用土地519.79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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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年修正)第五十一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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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并处每亩100元的罚款,即:519.79亩x100元=5.1979万元(人民币:伍万壹仟玖佰柒拾玖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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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或单位 |
崔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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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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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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