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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且末县琼库勒乡建筑用砂1号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5 16: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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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且末县琼库勒乡建筑用砂1号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自然资办发[2024]33)文规定对审查通过的《新疆且末县琼库勒乡建筑用砂1号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意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525日至61日止,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将能够说明原因的相关县自然资源局314办公室进行审查。

附件:巴矿协生态修复审发〔2026〕7号《且末县琼库勒乡建筑 用砂1号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202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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