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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且末地震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5 16:4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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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且末地震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提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且末地震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经初步审核,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公示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2.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且末地震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

4.建设位置:且末县英吾斯塘乡科台曼艾日克村西侧(且末地震监测中心站院内)

5.主要规划指标与建设内容:

- 总建筑面积:601.47

- 计容建筑面积:601.47

- 容积率:0.48(含原有建筑计算)

- 建筑密度:23.78%(含原有建筑计算)

- 绿地率:25.9%

- 建设内容:新建一栋综合业务楼总建筑面积601.47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2层,建筑高度10.25米(室外地坪至屋面女儿墙顶);现状用房改造建筑面积215平方米;新建停车位、绿化、室外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

二、公示说明

1.公示期限:2026525日至 2026531

2.公示渠道:且末县人民政府网

三、意见反馈与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1.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馈至我局;反馈意见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身份凭证、产权凭证复印件等),信息不完整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意见。

2.申请听证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新疆巴州且末县且末镇幸福路且末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841900

联系电话:0996-7628557(传真)

电子邮箱:2536105285@qq.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且末地震监测中心站建设项目》平面规划图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

202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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