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信息

索引号 公开信息来源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2025年—21号

发布日期:2025-12-22 13:42 来源:
打印 字体:【

    且末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编号

且自然资罚字〔202521

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设备违法所得;罚款

违法事实

且末县某公司于2025年3月至11月在且末县琼库勒乡河西一带未取得采矿权擅自开采砂石料并销售非法获利4314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设备(装载机1台)违法所得43145元

3.并处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壹拾万元整)

罚没款共计:143145元

被处罚人或单位

且末县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7

备注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