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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4-00222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0

印发《且末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11: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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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政20247

印发《且末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且各单位,且末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

《且末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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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掌握且末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进一步加强且末县文物管理,根据《自治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主要任务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是全县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普查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复查对象是指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是指三普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二)普查任务

1. 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普查准备阶段,全面归集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文件、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文件,逐处明确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级别、所属文物护单位名称。实地调查阶段,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对三普所有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逐一开展实地复查,参考三普登记信息,按本次普查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核准、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重点确认复查文的当前保存状况。

2.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认定标准》县域范围内开展广泛调查,加大文物新发现力度,做到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全调查。按本次普查登记表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重点做好文物核心价值载体部分的信息采集。

3.开展特种普查和调查根据我县实际对沙漠腹地、塔里木河流域、阿尔金山、昆仓山区等地开展实地特种普查和调查工作,对古道、岩画等广泛分布的文物类型开展专项调查。

4.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对于已完成三普复查,且尚未履行认定程序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文旅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认定。经本次普查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及时登记,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向州文旅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异议的,县文旅局应当及时处理。

5.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根据普查果,将辖区内不可动文物资源目录涉密信息除外)作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筹考虑文物安全,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普查结束后,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逐级申报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6.开展普查成果汇总配合州文旅局开展目录汇总、图件绘制、不可移动文物现状与发展态势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生成普查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

7.开展普查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普查过程中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文物知识、法律法规、文物普查意义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文物的认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有效沟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氛围。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普查技术路线

统一使用国家文物局开发的普查系统,充分利用三普、各类文物资源专项调查等已有成果,合理应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基础和先进技术,采取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准确查清全县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检查合格后经县级、州级、自治区级逐级上报。

(一)开展实地调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根据国家统一下发的普查底图、采集软件结合文物保护管理相关资料,开展实地调查。对于复查文物,由普查队基于普查系统预置的基础信息,逐一核准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现状情况,补完更新相关信息,重点是掌握当前最新状况,了解三普以来变化情况。于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采集文物基础信息,采集信息应重点突出文物价值载体部分,为开展文物认定提供依据。

(二)开展普查成果质量抽查。自治区、自治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抽查样本的抽选、任务包制作、实地调查、内业审被、结果测算等工作,抽查各县市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准确性、规范性,客观评价普查质量。

)开展普查成果总结和应用。文物普查相关成果与相关部门共享,充分发挥文物普查成果在服务行业名录认定公布、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基础作用。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文物普查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总召集人

曼孜热 ⠂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召集人

杜晓春 ⠂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清伟 ⠂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君阁 ⠂ 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在县文旅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君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姝博同志兼任。

县委宣传部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动员可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关任务纳入对口援疆、定点帮扶内容。

县文旅局要积极调动各乡镇及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野外看护员力量作用,调做好文物普查所需车辆、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承担普查任务的,要加强监管、保质量聘用或协调编制外普查人员的,应严格规范普查行为严肃普查纪律。

普查中建立普查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向自治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

(二)实施步骤

此次普查从202311月开始,到2026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31月至20244主要任务是建立普查机构,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参加培训、试点工作。

1.开展动员部署。召开且末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工作机制会议,审议普查实施方案

2.建立县级普查机构。

3.编制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机构编制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时间计划、经费安排宣传计划等,报自治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开展普查培训。参加国家层面普查培训班,对普查骨开展培训。县级普查队伍全覆盖参加自治普查培训班和普查试点,培训合格颁发普查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二阶段20245月至20255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1.开展实地调查。按普查标准规范采集填报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开展测量、绘图、标本采集、拍照等,认真做好文物数据和相关资料的采集和登记工作。

2.及时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普查队负责人负责审定,保证资料、信息和各项原始数据真实完整。

3.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监管。自治州普查机构将对相关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行实地检查,给予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普查队实地调查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阶段(20256月至20266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且末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1.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监管,州县级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开展普查数据补充完善工作。

2.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普查数据质量审核通过后,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文物认定。

3.建立资源目录。县文旅局负责建且末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

4.开展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成果公布。州县两级普查机逐级开展检查验收,编制普查报告,向自治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5.召开总结会议。普查任务完成后,普适时召开且末县文物普查工作总结会议。

四、普查质量管理

(一)实施分级质量管理。普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普查成果质量把控,认真执行普查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辖区内质量审核和验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建立数据追溯机制。为保证普查成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主观人为干扰和弄虚作假,所有普查成果应全部留档,确保全过程可溯源检查。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纂改普查数据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严前查处违法违纪。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一律不得拆除、迁移。所有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一律不得撤销。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设活动,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此次普查有关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实施,县文旅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好普查工作,确保各个阶段的普查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部暑,配合县文旅局做好本部门的文物普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文物普查相关工作对接、落实。

(二)做好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县财政主要承担本地普查机构工作经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编制内在职人员支出、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等。普查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三)积极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分别确定不同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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