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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3-00764 发文机关 且末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且政发〔2023〕38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1

关于且末县实施工业园区规划2023年第一批建设用地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3-02-11 18:54 来源:且末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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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政发〔202338           签发人:波来提·卡依尔

关于且末县实施工业园区规划2023年第一批建设用地的请示

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且末县实施工业园区规划2023年第一批建设用地应呈报自治人民政府审批,我县按程序对该项目用地报件资料进行审查,该批次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征收,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确需申请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批次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为32.2433公顷,均为国有未利用地,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二、农用地转用情况(包括用地规划计划)

(一)农用地转用情况

本次申请将未利用地32.24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均为国有未利用地。该批次项目用地不涉及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用地规划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地,不位于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存在违法用地占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情况。该项目不符合现行规划,已按照过渡期要求编制落地实施方案,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

(三)土地利用计划

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该批用地中32.2433公顷(未利用地32.2433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按规定使用且末县本年度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计划指标。

三、征收土地情况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

四、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况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

五、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征收集体土地

六、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该批次项目不涉及此项。

七、土地利用情况

该批次项目不涉及此项。

综上,且末县实施工业园区规划2023年第一批建设用地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申请农用地转用。

妥否,请批示。

                                    

                             且末县人民政府

                     2023210

(联系人:且末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姜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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