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2024年自治区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及项目批复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3〕41号),2024年我县到位自治区提前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28万元。且末县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程序以及重点支持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的要求,从县级项目库中选取了一批项目予以申报实施。经且末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此次申报的9个项目3128万元,符合衔接资金投向及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际,同意予以批复实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促进衔接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等惠农政策公开透明,确保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现将资金安排及批复情况在政府官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996-7622102
县乡村振兴局:0996-7622087
县财政局:0996-7622496
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且末县党政大楼1楼102室
附件:关于且末县2024年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审定的批复
附件:且末县2024年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且末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