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且各单位,且末昆仑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且末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且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日
且末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
专项排查活动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县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的通知》(新处非发电〔2019〕23号)、自治州《关于印发开展自治州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巴处非办发〔201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辖内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二)积极稳妥,严守底线。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三)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既要有扭转当前案件特别是大要案高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3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二)重点行为。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排查重点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全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辖内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行业、区域、行为等纳入重点排查范畴。
三、职责分工
排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各部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具体实施,具体职责为:
(一)县财政局: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开展我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对我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汇总、整理我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上报自治州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农业银行且末支行、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且末支行:牵头负责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三)县委网信办、公安局刑侦大队:牵头负责 P2P网络借贷平台、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四)县各保险公司:牵头负责驻县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五)县委宣传部:负责排查期间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县人民法院:加强与县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我县非法集资案件依法进行快审快判,制作我县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教工作。
(七)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县公安、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非法集资案件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
(八)县公安局:负责对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做好案件侦办和涉案资金追缴等工作。
(九)县商务和工业化信息局:牵头负责我县电子商务、典当行业、融资租赁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十)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我县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十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林业领域林权投资、合作(托管)造林等投资活动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十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我县房地产等建筑行业、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地产中介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十三)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牵头负责我县民办学校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十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我县非融资担保、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对我县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清理。
(十五)其他成员单位:在排查期间对照本单位职责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调动行业、基层等各方力量,综合发挥大数据、可疑资金、广告资讯监测,以及行业排查、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优势,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线索,在辖区内、行业内开展全覆盖、有重点的风险摸排,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
(二)着重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优势,加强网上非法集资信息巡查监控,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非法集资活动和主体,集中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和网上有害信息,下大力气净化网络空间。
(三)建立风险台账。定期汇总排查情况,建立总量风险清单对行业、区域风险规模进行量化分析。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涉众规模、风险敞口、舆论热度、涉稳隐患等因素,筛选建立重点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对风险处置情况的动态监测管理。
(四)加强早期应对,分类处置风险。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区分问题性质和轻重缓急,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强化风险早期干预分类处置,确保排查成果落地。对于重点风险线索,要持续跟踪一事一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跟进处置,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违规活动死灰复燃。
(五)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以3年攻坚战为契机,多部门联合出击,下决心处置重大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消除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能将风险“拖大拖炸”。
(六)做好工作衔接。要统筹风险排查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等工作,做好风险应对准备;注意与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有序衔接,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非风险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部门责任,将此次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查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底数,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要严格履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二)深化跨区域协作。要加大对本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本地经营、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等企业的排查力度,加强与兄弟县(市)间风险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凝聚排查整治合力,杜绝风险企业迁址后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的现象。
(三)健全监测排查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排查行动与日常监测预警手段相结合、相印证,总结经验措施,查找薄弱环节。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丰富风险早期干预手段,建立健全网络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施策、分层化解等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争创“无非法集资社区(村组)、乡镇、县”,逐步实现所辖范围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及时将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处非办(财政局资产科)备案。二是积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专项排查期间各部门、行业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内容不限于亮点工作及成效、发现的突出风险及处置措施、典型案(事)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建议等,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上报自治州和县领导。三是专项排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辖内或本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总体情况、行业和区域分布、形成原因,研判问题困难和风险形势,梳理典型案(事)例(不超过3件),提出下一步防范处置措施和意见建议等,形成风险排查总结报告。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一并报送县处非办。
县处非办要加强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工作调研,并将专项排查工作列入2019年综治考评重点内容,对排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排查结果与本地、本行业实际风险情况、发案情况存在较大出入的,加大考评扣分力度。
附件:1.XXX (单位)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总体情况统计表
2.XXX (单位)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3.XXX (单位)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统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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