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统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聚力自治区党委“1 3 3 改革开放”总体部署,按照《关于印发〈且末县发展工作指挥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加快且末县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实力,使我县发展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运行,实现企业、群众办理事项快速化,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10月1日成立且末县发展工作指挥部,各进驻单位领导能够高度重视,选派人员入驻,共同做好本单位窗口人员的管理,为防止进驻各单位窗口人员易造成“真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窗口请假1天以下,经县发展工作指挥办公室同意,征求本单位领导意见同意后,方可请假;
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需填写请假单,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报县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3天以上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县发展工作指挥部分管县领导批准同意,报县人事部门审批,报县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窗口工作人员抽回本单位工作,1天以下,单位办公室与发展工作办公室进行沟通,3天以上,由单位向发展工作指挥部分管县领导请假,报办公室备案;
五、凡请假、参加培训、下乡工作、下沉、单位抽工作1天以上等,单位必须派1名进行替岗(A、B岗);
六、县直各部门抽调发展工作指挥部进驻窗口工作人员,需请示分管县领导同意后,方可抽调。
且末县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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