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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5-00284 公开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发布日期:2025-07-05 10:02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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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且)住罚决[2025]第002号

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5年6月11日12时45分,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巡查至且末县福馨花园小区时,发现李斌在且末县福馨花园小区内安装4台洗车机用于经营,经核实该机主未经业主大会及物业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共有部位进行经营,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处罚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1000元(壹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

单位

李斌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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