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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3-00994 公开信息来源 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且末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发布日期:2023-12-15 17:40 来源:且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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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

(且)城罚决字〔2023〕第006号

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且末县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位于且末县小宛路,建设单位为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6月15日在自治区住建厅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组检查中发现且末县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期)项目存在:单位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

处罚依据

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212460元(贰拾壹万贰仟肆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或单位

且末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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