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编号 |
(且)城罚决字〔2023〕第005号 |
文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3年8月13日,且末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会同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且末县公安局、新疆环疆绿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时对且末县源金莎音乐餐厅吧三楼窗外一米处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噪音测量值为68dB(A),对且末县源金莎音乐餐厅吧侧门外一米处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噪音测量值为72dB(A),对且末县源金莎音乐餐厅吧侧门外一米处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噪音测量值为66dB(A),且末县源金莎音乐餐厅吧所排放噪音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商业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噪音排放标准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被处罚人或单位 |
且末县源金莎音乐餐厅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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