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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4-00662 公开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业务服务指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发布日期:2024-11-09 17:16 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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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业务服务指南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

备注

1

事项名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2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3

申请材料

居民户口簿

4

法定办结时限

15-20个工作日

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6

办理流程

(一)受理。申领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二)审核审批。符合换、补领条件,当场办理,不符合换、补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县级公安机关、受公安机关委托

7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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