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号 |
(且)应急罚〔2021〕30号 |
处罚名称 |
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案件 |
处罚类别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1 年8月 20日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发现:1.未按照设计要求,未采取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用“掏挖”开采方式开采;2.未按照要求在矿山、矿山道路等设施安全警示标志;3.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未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5.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违法行为;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徐秀苗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
处罚依据 |
第一项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第四项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决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80000元(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825599194701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徐央苗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8月28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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