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 / 救灾生产

索引号 001-qmxrmzfbgs-2022-00000038 公开信息来源 且末县应急管理局

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案件

发布日期:2021-08-28 14:16 来源:且末县应急管理局
打印 字体:【

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号

)应急罚〔202130

处罚名称

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案件

处罚类别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违法事实

  2021 8 20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发现:1.未按照设计要求,未采取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采用掏挖开采方式开采;2.未按照要求在矿山、矿山道路等设施安全警示标志;3.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未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5.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违法行为;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徐秀苗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处罚依据

第一项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第四项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80000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州天琦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5599194701W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央苗

处罚决定日期

2021828

备注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