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且末县“5·3”路外交通亡人事故统计予以核销的公示
2026年5月3日18时30分许,在且末县阿羌镇南部山区布拉克巴什泉北(距县城218公里,海拔4700米以上自建简易便道),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开展新疆且末县布拉克巴什泉北金铜多金属矿普查野外返程作业途中,新AD82W9号轻型多用途货车发生侧翻,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开展调查。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规定。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事故调查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关单位、个人对事故调查结果存在异议,请于2026年7月8日18时前将有关问题反馈至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提出。
联系人:麦麦提萨力·约麦尔
联系电话:0996-7625832
且末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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