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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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文号 |
(且)应急罚〔2025〕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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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且末县昆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三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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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处罚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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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9月23日,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苏超、吾麦尔江·阿迪力 ,对且末县昆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三厂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且末县昆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三厂检维修作业现场一名特种作业人员(王玉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已过期(应复审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仍上岗作业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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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26-A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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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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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且末县昆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三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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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8256827041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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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吐尔逊江·斯迪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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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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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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