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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0374340/2025-00435 公开信息来源 县应急管理局

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且)应急罚〔2025〕4号

发布日期:2025-09-10 16:59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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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号

(且)应急罚〔20254

处罚名称

且末县金山玉器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案

处罚类别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0000

违法事实

2025427日,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且末县金山玉器工艺品 有限责任公司塔什萨依沟东玉石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塔什萨依沟东玉石矿3136米 高程至3150米高程有两处开采基坑存在采矿行为:一处长约11米,宽约9米;另一处有三层台阶,台阶高度约3米,台阶外开挖宽度约19.2米。经核查,目前该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非煤矿山建设批复擅自进行生产活动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并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5.5.1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0000壹拾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且末县金山玉器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5787646613B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东富

处罚决定日期

20255 1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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