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号 |
(且)应急罚〔2025〕5号 |
处罚名称 |
中能同创建设有限公司高处作业施工未安排专门人员现场安全管理案 |
处罚类别 |
当场予以纠正,罚款20000元 |
违法事实 |
2025年4月29日,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且末——若羌750千 伏线路工程且末县塔提让镇315国道跨越架高处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执法检查发现:高处作业施 工现场未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9.5.1条。 |
处罚结果 |
当场予以纠正,处罚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能同创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25MA456JX03B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白会武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5 月14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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