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
行政执法主体:且末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执法范围:且末县辖区
监督举报地址:且末县文化西路31号(县第一小学西侧)
邮 编:841900
举报投诉电话:0996-7625832
电子邮箱:305543200@qq.com
一、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库尔班·吐尔孙、王立柱、苏超、吾麦尔江·阿迪力、高文杰、张浪
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承担且末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三、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3.部门规章
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四、程序
1.现场检查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制作现场检查记录
2.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立案——调查取证——必要时进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执行。
五、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