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处罚决定文号 |
(且)应急罚〔2024〕1号 |
处罚名称 |
且末县听鲤茶餐厅擅自关闭直接关系安全生产的设施案 |
处罚类别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000元 |
违法事实 |
2024 年 4 月 22 日,且末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王立柱、张浪、吾麦尔江·阿迪力对且末县听鲤茶餐厅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厨房左边第一个操作间正在使用的液化气瓶减压阀擅自用胶带缠绑,导致减压阀安全保护作用失效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3.5.4 的规定规定 |
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5000元( 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且末县听鲤茶餐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652825MA77B6H43M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沈秀芳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4月30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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