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确认的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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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770374340/2023-00004 | 公开信息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 |
欠税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确认的3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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