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2022年8月
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8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登记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1
91652825313387031Y
且末县龍都宾馆
私营独资企业
杨*
652823********0534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3区丝绸西路北侧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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