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
2022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确认的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
2022年7月4日
关联稿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 / 税收管理
索引号 | bz_qmx000/2022-00020 | 公开信息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 |
欠税公告
2022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确认的4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且末县税务局
2022年7月4日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