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且末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劳民生底线。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就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示如下:
一、岗位名称
乡镇保洁岗,乡镇保安岗,乡镇食堂保障岗,具体岗位分布详见附件
二、工作地点
根据实际岗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合理安排。
三、工作内容
乡镇保洁岗:按照岗位要求协助完成乡镇保洁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乡镇保安岗:需持有保安证,按照岗位要求协助完成乡镇保安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乡镇食堂保障岗:按照岗位要求协助完成乡镇食堂保障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有报名意向者可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且末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咨询。
四、安置对象
(一)大龄人员:城镇区域内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
(二)低保人员:城镇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三)残疾人员: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城镇区域内人员;
(四)失地农民:因地方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五)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登记备案人员;
(六)退役军人: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退役军人;
(七)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人员: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1年及以人员(对南疆地区登记失业人员连续事业时间适当可放宽,但至少连续失业6个月及以上);
(八)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人员。
五、补贴标准
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末县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初次认定公益性岗位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附件:且末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示表
且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且末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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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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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保洁岗 |
乡镇保安岗 |
乡镇食堂 保障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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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且末镇 |
1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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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热勒镇 |
1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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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琼库勒乡 |
3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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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托格拉克勒克乡 |
4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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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英吾斯塘乡 |
2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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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巴格艾日克乡 |
2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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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阔什萨特玛乡 |
1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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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克提坎墩乡 |
1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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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塔提让镇 |
1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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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奥依亚依拉克镇 |
1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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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阿羌镇 |
1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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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库拉木勒克乡 |
1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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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塔中镇 |
1人 |
2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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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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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9日
报名地址: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96-762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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