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且末县分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企业名称及法人 | 案由 | 案情概要 | 办案人 | 备注 |
1 | 巴环罚〔2024〕10-1号 | 2024年5月29日 | 企业名称: 且末县昆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张家宁 |
违反噪声、大气污染防治制度案 | 且末县昆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棉花加工二厂)蛛网式除尘器卸料口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生产期间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处罚款2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处罚款4.56万元。两项违法行为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6.56万元整。 | 陈同全、 艾散江·亚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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